
第 1 张,共 3 张
兰布拉泰的庭院住宅
两套相邻的公寓位于一栋一九一二年的外廊式住宅内,合并为一百八十平方米的单一住所。主要限制来自外廊:它既是需要保留的类型学要素,也是唯一的入口和庭院一侧唯一的采光来源。
平面经过重新组织,将起居空间移至采光更稳定的庭院一侧,卧室则保留在临街一侧。此类住宅中常见且往往昏暗的走廊被取消:房间之间通过对齐的通高门洞彼此贯穿,形成从住宅一端到另一端的连续视线。
面向外廊的门窗更换为断桥钢型材,并保持原有的分格比例。三个房间中尚可修复的水磨石地面经打磨修补后保留,其余空间铺设宽幅橡木地板。

